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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故事第72节(2 / 2)


  王霆颊边肌肉微微抽动,一言不发。

  “我明白你的意思,”林誉之走向他,替他理了理领口,温和,“在大城市中立足不容易,尤其是像你这种,外出留学回来,无论是赚钱的压力,还是父母的期望,都比其他人更重一些。你选择我们家格格,也未必是多么爱她,只是认为她目前是你能寻找到的、最合适结婚对象,不是吗?”

  王霆仍旧不说话。

  成年人的世界其实并不会如此直白,更不会像林誉之如此,毫不留情地直接戳穿。

  林格是个有一定粉丝基础量的主播,带货能力不错,每月薪酬也可观(这还是龙娇当作骄傲说出去的),脸更不必说,天然的、没有动过一点儿的美女,基因好,家教也好。林臣儒是坐过牢,但也是替人背锅,拿到的补偿丰厚,尽管会对将来的孩子的确会有些影响,但问题不大,王霆没有生在山东,对编制没有那么强烈的追求。龙娇是个好人,林臣儒也有不菲的退休金。

  更何况,林格还是个性格好的女生,好到王霆可以完全不介意她和自己的兄长谈过恋爱。

  大城市中的男男女女择偶同样困难,时间成本和情绪成本都极其高昂,王霆起初并不想错过这样一个机会。

  他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,格格也会慢慢地爱上他。

  “看重得失、权衡利弊不是什么坏事情,”林誉之微笑着说,“不过,我认为,感情还是要比利益更重要的,不是吗?”

  王霆说:“你想说什么?”

  “合同已经签了,我是你的甲方,”林誉之说,“当然,我对你的技术团队十分信任,所以当初才选择了你们。倘若现在贵公司那边知道你一直在骚扰我的妹妹——”

  他温和:“我担心会影响你的工作。”

  王霆不说话。

  “当然,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提醒和建议,”林誉之说,“毕竟,感情更重要,不是吗?”

  说到这里,门外林臣儒叫林誉之的名字,林誉之一笑,拍了拍王霆肩膀,从容不迫地离开。

  王霆在下午五点才离开,龙娇挽留他吃晚餐,王霆婉言拒绝了,匆匆的,离开前,还抬头深深望林誉之一眼。

  林誉之也站起来,拿起车钥匙,对父母说去接林格。

  林臣儒点点头,忽然又叫住林誉之,嗫嚅着,问他,下周末林许柯要来这边看看,林誉之想不想和他一起吃个饭?

  林誉之安静地看着林臣儒。

  良久,他轻声:“您希望我和他一起吃吗?”

  林臣儒说:“这……他毕竟是你爸爸。”

  林誉之摇头:“他没有生我,也没有养我,我叫不出口。”

  “我只认你一个爸爸,”林誉之笑,“爸,您该不会不想认我这个儿子了吧?”

  语调轻松,但他的笑容其实很勉强,勉强到连龙娇都看出一丝苦涩的意味。龙娇看不下去了,连连拧林臣儒,把林臣儒的大腿拧得青一块儿紫一块儿。林臣儒受不了了,连连说哪里哪里。

  林誉之如释重负地笑了,感激:“我就知道,爸绝不是那种人。您也是有孩子的人,将心比心,肯定不舍得让我去认那种人做爸。”

  林臣儒尴尬地笑了笑,伸手捞起桌上包装好的一盒透明小樱桃,递给林誉之:“这个,这个拿去,格格说她这几天胃不好,吃什么都觉得腻,难受。这孩子,在外面玩起来就没边,你得开一个半小时的车去接她吧?把这个樱桃带上,红绿灯或者堵车的时候,你俩路上吃,啊?”

  半小时后。

  车子停在人流中,林格低头,拨弄着那盒樱桃,说:“我爸这个乌鸦嘴还真是灵验了,你看,他刚说完堵车,我们就堵了。”

  林誉之纠正:“咱爸那是料事如神。”

  林格打开塑料盒,捏起一个樱桃,一口吃掉,核小心地吐到一块儿纸巾上。樱桃是林誉之买的,反季节水果,价格高昂,放在家中,林臣儒和龙娇都舍不得吃,眼巴巴地劝着他们俩多吃。

  圆润的果实外壳有干净的、湿漉漉的水滴,温柔地包裹着红艳艳的樱桃,林格又吃一颗,借着后视镜,看了看后面,车子排成长龙,前方也是,估计两个红绿灯的时间都未必能过这个路口。

  她轻轻叹口气,低头,在塑料盒子中挑拣出最大、最饱满的一颗樱桃,递到林誉之唇边。

  林誉之张口,称赞:“很好吃。”

  林格顺手递过去纸巾,林誉之吐了核,丢掉后,又用湿巾擦了擦双手,伸手,探入林格捧着的樱桃塑料盒中,捏了一枚硕大饱满的樱桃。

  手背挑开她裙摆,滴着水的樱桃触着林格的大腿,清冽地沁肤凉,林格一哆嗦:“林誉之,你做什么?”

  “甜度略有欠缺,”林誉之清清淡淡地说,“想沾一沾蜂蜜。”

  第67章 雨 森林

  林格捧着那一盒樱桃。

  水果店的员工将它们盛在一个硬挺的塑料盒子中送来, 林臣儒担心不干净,自己来来回回洗了三遍,一部分放入果盘点缀、招待客人, 另一部分仍放入塑料盒子中, 没有完全沥干, 边缘还是润的。

  不是没有试过车上,是家里的那辆旧车,确认恋爱关系后的第二周,林格的堂姐结婚,在镇上摆席,探亲的重任就这么落在他和林格的肩膀上。那时候龙娇本要跟着一起去,但她身体不好,一直咳嗽, 堂姐那边的人也说, 要开两小时车呢, 什么时候都可以见面,劝她先养好精神,不用着急过来。

  车上只有林格和林誉之两人, 等婚礼结束、喜宴吃完,已经是晚上七点钟, 林誉之开着车,载着妹妹,在没有路灯的乡道上安静行驶。

  没有红绿灯, 也没有道路灯和警示牌,那时候的天眼尚未布满四面八方, 和现在不同。那条乡道也需要翻修, 路面上不少坑坑洼洼, 全是被过路车压出的坑。家里的那辆车旧了,底盘低,稍有不慎就被绊一下,林格坐在副驾驶位置上,正仰脸喝水,冷不丁车一颠簸,矿泉水泼出,浇透衣领。她一边咳嗽一边手忙脚乱地抽纸巾擦那些水,林誉之便将车停靠在路旁,解开自己安全带,探身帮妹妹清理。

  林格至今记得,那天她穿的是条浅蓝色的裙子,介于蒂凡尼蓝和洗褪色天蓝床单中的一件。她那阵子晚上贪吃,进食多了些,也重了五斤,不算什么,只是多了薄薄一层脂肪,柔软又舒展。矿泉水撒在裙子上,将那些蓝洇得更深了一些,更像奢侈品展柜中那轻盈又漂亮的蒂凡尼蓝,她只见过一次,隔着昂贵的透明玻璃,在橱窗中优雅大方地展示给大部分不会购买的人来看。

  他们的爱也是奢侈品,是小心翼翼私藏的奢侈品。

  林誉之一直尝试用纸巾擦拭干净那片被矿泉水打湿的痕迹,遗憾失败,卫生纸表层的那些纤维,被团成圆圆的、细小的细细薄屑,像在她裙子上落了一层灰扑扑的雪。

  一个好的哥哥,不会弄脏妹妹的裙摆。

  于是林誉之更深地俯下身,一点一点将那些凌乱的纸屑收拢,有几粒顺着不安分的裙摆落在腿上,他一顿,抬头看妹妹。

  林格只是安静地掀开那一角裙摆,低头看他。